大同订婚强奸案

大同订婚强奸案

订婚强奸案

导语:山西大同“订婚强奸案”二审于2025年3月25日开庭,案件因涉及性同意认定、婚约财产纠纷及社会伦理争议引发广泛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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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订婚强奸】

事件:

2023年5月1日,席某某与吴某某订婚,男方支付10万元彩礼(一半)及金戒指,并签订协议承诺结婚一年后婚房加名。次日在婚房发生性关系后,女方报警指控强奸。

一审法院认定席某某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,构成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男方当庭上诉,二审于2025年3月25日(今日)开庭,刑事与民事部分同日审理。

争议点:

医学鉴定:女方内裤及擦拭物未检出精斑,处女膜完整;男方称仅下体接触未实质性关系。但法院认为此不影响强奸罪构成,因犯罪既遂不以性器官插入为必要条件。

【大猴子观点】

这男的倒霉,翻案是不可能的,涉及到法律赔偿和法律责任等问题,别看小小的口供,照样可以定死强奸罪。

暂且不讨论女性主权权益的问题,很多罪在没定性之前先拘留,这是个很霸王的罪恶行径。如果是冤案,被拘留者至少2-5年,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?期间的赔偿算多少,就算是真的强奸,案情上最多判3年,这都拘留两年了。

所以,看别人的事情当作看客没问题,但自己要是朋友碰上了,最好的解决办法:早点认罪早点出来,哪怕明知道是冤案,如果政府部门有人脉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谁在乎你冤不冤枉呢。

大同订婚强奸案插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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